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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总部服务中心”2号综合楼三层及四层再次招租方案

发表日期: 2023-09-18

为发挥国有资产应有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北二环清源东路21号的“仙游县企业总部服务中心”2号综合楼三层及四层再次进行公开招租,具体招租方案如下:

一、招租标的位于仙游县鲤城街道北二环清源东路21号,该宗地产权属于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仙游县企业总部服务中心”2号综合楼三层建筑面积为567.26平方米、四层建筑面积为569.8平方米。

二、承租人资格及条件

2.1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参投本次招标项目。

2.2竞租保证金:三层:¥25962元(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陆拾贰元整);四层:¥26079元(人民币贰万陆仟零柒拾玖元整);需在2023年10月19日17:00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按指定的时间和场合参加竞租。

2.3承租人可选择两个楼层整体凭租或单层凭租,原则上整体凭租优先,如有整体承租投标者,则在整体投标者内随机抽取整体凭租的中标承租人。若无整体承租投标者,则在单层投标者内随机抽取该楼层的中标承租人。

三、租赁流程

3.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租,由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公开招租工作。

看样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投标地址:在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21号七楼会议室

投标所需提供材料:

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证明(以上均须加盖公司公章)、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标前至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八楼财务室领取)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证明、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开标前至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八楼财务室领取)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00

定标形式:随机抽取   

3.2承租人需支付的投标费用:

1)竞租保证金:三层:¥25962元(人民币贰万伍仟玖佰陆拾贰元整);四层:¥26079元(人民币贰万陆仟零柒拾玖元整),投标结束后中标单位或个人的竞租保证金转成租期的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或个人的竞租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返还。

四、租赁要求

4.1租赁期限:租期为5年起。

4.2租赁租金: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评估公司实地评估,评估2号综合楼三层及四层月租金均为19.07元/平方米,现按评估价的80%进行招租,拟招租租期为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三层月租金为¥8654人民币捌仟陆佰伍拾肆元整);四层月租金为¥8693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叁元整),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

4.3租金缴纳方式:每周年缴纳一次(应于每周年前缴纳)。租金统一汇入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户(收款单位:

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帐号: 3500163630705250449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仙游县支行

4.4使用范围:“仙游县企业总部服务中心”2号综合楼三层及四层仅可用于住宿用途。若需扩大使用范围,应上报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后执行

4.5如遇不可抗力及政府征用拆迁,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招租方及政府的工作,全力配合搬离,已缴纳的租金费用按实结算。

4.6违约责任:

承租人须在公开租赁结果公示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招租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即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不冲抵租金。若承租人租赁期间造成招租人财产损失,招租人有权直接从该款项中扣减。

五、联系人电话:陈先生  0594-8289021,15759393913

监督电话:林女士  0594-8289652 

仙游县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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