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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表日期: 2023-08-1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5月16日至7月15日,县委巡察四组对木兰集团(原县建工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0月13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好巡察整改政治责任

我司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四组巡察反馈意见,照单全收,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次重大党性考验,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引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司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整改工作专题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企业法人林华民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我司于10月14日上午召开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落实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我司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对51个问题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部门及时研究整改措施。以文件形式下发《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的工作方案》,对具体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企业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对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发挥出顶梁柱作用没有研究,对企业经营单一甚至无实际经营没有提出破解思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为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我司于2020年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为二级;(2)为了提升企业自身形象,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招投标强制性加分项争取到更多发展机会,公司已完善三体系认证;(3)为加大公司的建设行业科技支撑,赢取更高的发展平台、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建筑垃圾再生建材产品评价技术要求》编制工作、地方标准《注浆法地基处理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举一反三,制定《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讲话。今后一是结合我司经营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国有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的经营管理模式,确保我司在经营管理中有合理的利润收入,公司能正常健康运营。二是不断加强和完善党对企业的领导,改进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使企业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三是不断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拓宽多种经营渠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关于“企业未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市、县发展大局,未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各项发展指标,年度工作总结内容没有紧贴工作实际并制定下年度计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今后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战略决策,聚焦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目标,持续深化市场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企业内控管理制度,积极构建规范的治理结构和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国有企业综合竞争力,着力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更好地发挥企业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3.关于“企业未能充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一以贯之’方针政策,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结构之中,未按市场化经营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低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我司坚决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责使命和功能定位,深刻认识国资国企发展的重要性,坚守主责主业,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守好所管理的国有资产安全稳定生产底线。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严格按市场化经营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公司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关于承建的9个省、市、县重点项目有5个存在逾期,影响交付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5个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交付。一是提前谋划、对接银行申请融资,确保项目开工前资金到位;按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二是成立管理专班,驻扎工地,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科学合理制定施工组织方案,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预定工期和时间节点进行施工,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又快又好完成施工任务。

5.关于“招商引资仅依靠县政府‘五条战线’,没有针对仙游县市民休闲活动中心、企业总部服务中心等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招租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企业总部服务中心已完成招租。根据《2023年仙游县重点项目册》仙游市民休闲活动中心项目由县文旅局负责招商。

6.关于“接盘的油画城及万星城市广场等至今未能启动出租或重新销售,群众获得感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1)油画城:我司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油画城扫尾工程。项目由购房业主和油画城项目业主(华宇文化公司)负责招租,目前已完成招租。(2)万星城市广场:根据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32号,为盘活现有存量国有资产,将蔡襄文化公园20户拆迁户就地安置在万星城市广场5#、6#楼,由我司将网签后的37套房办理产权证后,产权移交由枫亭镇全权处置,由枫亭镇根据征迁协议安置给蔡襄文化公园拆迁户。

7.关于“‘六馆’城市配套项目已建设6年多,至今未能完工交付使用,社会效益彰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六馆”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全部完工交付。图书馆于2022年11月1日交付福建省仙游县图书馆;文化馆于2023年1月12日交付福建省仙游县文化馆;博物馆于2023年1月11日交付福建省仙游县博物馆;档案馆于2023年1月13日交付福建省仙游县档案馆;美术馆于2023年1月12日交付仙游李耕国画艺术研究院;科技馆于2023年5月17日交付仙游县科学技术协会。

8.关于“奖惩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企业奖惩条例实施细则》。今后一是加强职工思想、业务教育,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实现系统性整改;二是严格按照人社局审批的薪酬方案执行;三是及时做好各项目结算,及时结转收入,确认年收益,按照年收益情况确认公司人员绩效津贴情况。

9.关于“建工集团作为全县唯一取得建筑2级、市政3级总承包资质的国有企业,但自2018年以来,从未参与县外项目招投标,2021年起无新增在建项目,目前仅剩2个在建项目,收入几近干涸。”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企业竞争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我司于2020年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升为二级。今后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定科学管理制度、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财务制度管理,发挥“走出去”战略,由公司经营部负责主动参与市场竞争,积极参加县内、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多措并举谋求企业发展。

(二)国有企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1.关于“建工集团的员工李某违规报销专升本学费28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2年10月16日全额退还单位账户。财务部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查,无其他违规报销费用的情况。

2.关于“集团为二名外借人员谢某某及朱丽丽支付安全奖11700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2年10月17日全额退还单位账户。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规定,从严把关,严格监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企业总部服务中心建成交付使用时已安装门窗并简单装修,二装时建工集团却将门窗拆除重新装修,存在浪费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预算定额里面的项目名称统称为:门窗工程。实际只是拆除门,更换了不防盗的工程门,原有的窗并未拆除。

(三)国有企业廉政风险情况

1.关于“各国有企业均未建立健全防范重大经营风险工作机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也未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成立企业内审机构--审计部,制定审计部门职责,审计部按要求积极行使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举一反三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2.关于缺少内部监督,导致工程质量不保,如手机配件产业园现场施工河沙变海沙,外墙脱落、大理石破裂;鞋服标准化厂房沥青路厚度少于图纸设计要求,涂料品牌、苗木类型被更换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外墙脱落已全部修复完成;大理石破裂已全部更换完成;仙游县鞋服标准化厂房沥青路已做取芯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现场所移植的苗本均符合设计要求;仙游县鞋服标准化厂房使用油漆品牌是三棵树。

今后质安部将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巡察、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3.关于“建工集团的干部周转房主体及护坡工程合计790.31万元,2019年已结算审核,至今未列入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干部周转房主体及护坡工程于2022年9月30日列入固定资产。

今后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将已结算审核并符合条件工程列入固定资产。

(四)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1.关于“建工集团本部现有党员3名,未建立党组织。未能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于2023年6月5日成立木兰集团支部委员会。

2.关于建工集团于2012年7月成立至今,未按要求拟定企业‘三定’方案并报县人社局进行核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人社局已于2022年9月9日核定、函复,今后我司将加强对工资基金管理,做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并严格按照《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规定规范支出。

3.关于企业未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中层管理人员选聘的具体措施、办法和议事规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制度》。

4.关于集团在研究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时,会议记录中仅记录董事会研究事项和结果,均未体现董事会对选聘事项的具体研究讨论过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表态,逐一记录。《公司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第五条明确规定了议事记录规范。

5.关于“巡察发现,建工集团被县住建局长期借用派遣人员6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18年2月经住建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我司借调派遣人员6名。借调人员已于2022年10月回到公司上班。

6.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组织生活会和述职报告不深入,班子成员的个人述职报告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公司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教育,严格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本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特制定了《木兰集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实施细则》。

7.关“2019、2020未有重大主题宣讲相关材料,2021年宣讲材料仅提供宣讲员名单,没有开展宣讲的照片或提纲等相关佐证材料。未有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正面宣传开展不积极,未有市级以上主流媒体报道情况。”的问

整改情况:已完成。安排专人做好主题宣讲教育学习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同时,用好“学习强国”等教育平台,有针对性地抓好党员学习培训,对党员学习情况的督查。制定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8.关于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制定突发事件敏感舆情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机制或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按上级相关文件规范行文,按密件进行管理,并及时更新内容。制定了《木兰集团网络舆情分析管理制度》。

9.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不细致,未安排人员对本单位相关舆情进行监看、汇总;未提供完成上级通知的情况反馈及网评任务的佐证材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举一反三,制定了《木兰集团网络舆情分析管理制度》、《木兰集团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实施细则》。今后加强网络监控和舆情研判,加强对公司网站的管理,严把政治关、意识形态关,牢牢掌握意识形态阵地主导权。

10.关于落实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831审签制不规范,仅提供2022年部分宣传载体审签材料,且具体内容未附后;网站审签材料不齐全,未提供审签单,仅提供部分招投标内容。”的问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关于做好当前公共领域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企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管理企业公共领域宣传载体。

(五)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1.关于“企业内部均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均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谋划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未排查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公司已主动与派驻纪检组建立良性联系,一是公司组织各部门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风险点,并制作廉政风险提醒牌,制作廉政文化墙;二是派驻纪检组主动下沉公司督导检查工作,提醒加强和改进能力与作风建设,对项目、财务收支开展检查;三是派驻纪检组会不定期主动约谈公司负责人,了解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要求。

2.关于“企业缺乏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均未设立内审机构、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的全方位监督管理缺失,无法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监管层面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成立企业内审机构--审计部,制定审计部门职责,审计部按要求积极行使服务与监督的职能;举一反三制定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3.“挂钩联系主管部门的派驻纪检组对国有企业监管缺位,监督措施跟不上。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运行模式及潜在风险点了解不深入,没有深入企业做好廉政风险的防控指导工作,没有主动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公司已主动与派驻纪检组建立良性联系,一是公司组织各部门自查自纠,查找存在的风险点,并制作廉政风险提醒牌,制作廉政文化墙;二是派驻纪检组主动下沉公司督导检查工作,提醒加强和改进能力与作风建设,对项目、财务收支开展检查;三是派驻纪检组会不定期主动约谈公司负责人,了解近期工作开展情况,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要求。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四组巡视木兰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期间,共向集团公司移交信访件0件、问题线索0件。

1.关于“本部设有银行账户22个,部分账户未发生过业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我司根据投融资需求开设银行账户,目前还有账户因融资未结清,导致无法销户,待融资结清、项目完成后,逐步注销账户;2022年11月18日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账户已销户,2023年1月17日已销户渤海银行福州分行账户已销户。  

2.关于“集团的元生智汇等6个项目共计2524.50万元租金至今未收回,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已收回资金1384.9426万元。仙游县手机配件产业园项目租金339.55万元一审、二审已胜诉,现正在强制执行;县市民水上活动中心租金800万元经县领导协调,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4-8289652;邮政信箱:仙游县鲤城街道清源东路21号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电子邮箱:jgtzjt@163.com。

 

 

 

福建省木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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