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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发表日期: 2023-08-16

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县委巡察四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516日至715日,县委巡察组对县城投公司开展了巡察。2022826日,县委巡察四组向县城投公司反馈巡察意见,指出我公司在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以及廉政风险、公司结构情况、监督体系建设4个方面12个类型,提出19条整改意见。为全面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我公司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落实巡察要求,抓紧抓实巡察整改

公司高度重视县委巡察四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公司严格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要求,公司总经理担负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将整改问题层层分解,落实整改各项工作和要求。同时,我们举一反三,发挥治本效应,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果,切实把整改工作完善,全面提高巡察效果。

巡察反馈后,截至目前,巡察反馈19个意见,已完成整改17个,尚未完全整改到位2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国有企业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1)学习贯彻存在温差。企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对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如何发挥出顶梁柱作用没有研究,对企业经营单一甚至无实际经营没有提出破解思路。

整改措施:主动争取社会资源,经县政府批示同意,兰溪公园停车位由县城投公司直接收费管理,在2022615日开始收费。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谋划部署存在偏差。企业未主动融入国家和省、市、县发展大局,未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各项发展指标,年度工作总结内容没有紧贴工作实际并制定下年度计划。

整改措施:已经重新编写年度总结内容,并根据实际发展规划制定下年度计划。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3)推进落实存在落差。企业未能充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两个“一以贯之”方针政策,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治理结构之中,未按市场化经营要求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低下。

整改措施:已建立健全企业的内控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对兰溪二号楼进行公开出租经营,提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1)提高效率不够“快”。城投公司的滨溪大道西段工程2017年招标、鲤城公园路工程2020年招标,至今未开工。

整改措施:滨溪大道:该项目于201611月份就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因榜头镇房屋征迁未完成,导致无法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建设。持续跟进榜头征迁进度,待榜头征迁完成即可动工;鲤城公园路工程:前期因二次控规调整,2幢公安局集资房未拆迁,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等前期手续无法办理,后又因县衙旧址公园规划待调整,公园路项目被叫取消。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提升效能不够“实”。城投公司对兰溪北岸景观带4#楼监管不严,合同载明建筑设计用途为健身中心,目前却为天台小酒馆、莱弗士托育园入驻。

整改措施:我司于20221025日发函告知洪桥社区居委会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立即整改,洪桥社区居委会于2022127日回复情况说明:1.天台小酒馆的用途是娱乐休闲功能,符合2017927日仙游县人民政府备忘录中该处房产的用途界限;2.莱弗士托育园出租部门将于202212月份解除合同并完成搬迁。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3)提增效益不够“优”。存在经济收益不优、社会效益不优等问题,2021年企业处于效益持平状态,没有盈利。

整改措施:加强有一定收益类项目策划,积极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其中兰溪公园2号楼经公开招租,竞得人获得5年租期,资金共184.058万元。兰溪公园321个停车位目前正在收费。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3.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不够深入。

1)运行授权不充分。企业主要负责人均为事业干部兼任,在“管人管事管资产”传统监管体制下,企业经营自主权不足,“三重一大”事项都得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决定,企业组织架构“徒有虚名”,大小事务全部由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实为“家长式”管理模式,国有企业“独立法人”发挥不足。

整改措施:建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一般日常管理事务由公司决策层决定,重大事项上报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4.发扬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精神不够充分。

1)慢作为。城投公司10个乡镇污水处理厂(站)提标改造工程多付设计费23.65万元,违规为兰溪公园等14家单位及租户垫付水电费约13.19万元,仙怡、洪桥等2个老旧小区改造投标人串标罚没保证金50万元,共计86.84万元未及时收回。

整改措施:1.10个乡镇:已发律师函要求设计单位要求退还,待项目验收后再向法院起诉;2.违规垫付水电费:已向鲤城街道洪桥社区催讨,2022.09.14收鲤城街道洪桥社区水电费8.994391万元全部收回;剩余水电费4.028909万元为早期郑伟垫付的3个公厕水电费;3.仙怡、洪桥等2个老旧小区改造投标人串标罚没保证金50万元:2022119日我司已追缴涉及仙怡小区串标的深圳潮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朝晖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各15万元总计30万元。涉及洪桥社区过溪片区串标的福建天行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元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保证金,我司已委托壶兰律师事务所对涉及串标的两家公司进行法律诉讼,其中福建天行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案件,即与泉州银行的案件:一审以保证金保险为案由,荔城法院判决城投公司胜诉,泉州银行不服,上诉,二审改判案由为独立保函案由,超过有效期主张权利,中院驳回一审判决;福建元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件,即与小企业再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案件:一审城厢法院以独立保函案由,超过有效期主张权利,驳回城投公司诉讼请求,城投公司不服上诉,二审已开庭,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懒作为。城投公司未及时按减租政策给予减免承租户2021年租金约36.81万元。

整改措施: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兰溪二号楼,承租人是仙游县鲤城伊甸园花艺店,租期5年,每年租金是36.8116万元,一次性汇入。第一年的租金在2021121日已汇入。仙游县人民政府文件《仙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游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仙政规〔20222号)的第13条规定,县城投公司决定在第二年租金缴纳时给承租人减免半年的租金,共18.4058万元。城投公司于2022727日和仙游县鲤城伊甸园花艺店签订了《兰溪二号楼建筑减租协议》。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二)国有企业廉政风险情况

1.运行风险失防。

1防控机制未建。企业未建立健全防范重大经营风险工作机制、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也未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已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县城投公司财务部已并入该中心统一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财经制度虚化。20196月预交油费1500元,报销5-6月油费1924.67没有审批手续。

整改措施:现城投公司已完善审批手续,在原有的审批手续上,增加审批表单模式,严格遵守审批流程。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资金管理失督。

1)资金调度随意。2020515日无审批手续随意从工商银行调度5024745元到邮政储蓄银行。

整改措施:现城投公司已完善审批手续,在原有的审批手续上,增加审批表单模式,严格遵守审批流程。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3.资产管理失控。

1)保障权益不力。仙游城投公司2016年付兰溪公园1-3号楼及停车场和兰溪公园1-4号楼一起出租给郑某,20184月解除合同,经法院判定,郑某共需向公司赔偿343.62万元,至巡察时尚未收回。

整改措施:城投公司于2019322日和2020320日两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申请仲裁,仲裁结果城投公司已向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201217日,经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县城投公司现已依法收回兰溪1-3号楼及停车场,承租人郑伟已被列入失信名单。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三)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1.落实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不严谨。

1)人员管理不严格。巡察发现,城投公司被县住建局长期借用派遣人员11名;

整改措施:已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会议研究人事调动。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四)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建设情况

 1.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企业内部均未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均未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谋划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不重视,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未排查企业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

整改措施:将不定期的在企业内部进行员工廉政约谈,对中央的反腐例子进行集中宣讲,要求员工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员工廉政风险意识;全面排查企业内部存在的风险点,对企业内部进行信访邮箱举报制度,积极主动的预防企业内部风险;主动要求并全面接受住建局纪检组监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谋划研究和部署推进。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2.内审机制不够健全。企业缺乏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均未设立内审机构、未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对国有企业的全方位监督管理缺失,无法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促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从监管层面不断推进国有企业的全面发展。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已成立财务核算中心,县城投公司财务部已并入该中心统一管理。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3.执纪监督不够有力。挂钩联系主管部门的派驻纪检组对国有企业监管缺位,监督措施跟不上。对所监管的国有企业运行模式及潜在风险点了解不深入,没有深入企业做好廉政风险的防控指导工作,没有主动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主动要求并全面接受住建局纪检组监管指导。

整改结果:整改完成。

三、正在整改中的事项及措施 

(一)国有企业廉政风险情况

1.资金管理失督。

1)银行账户过多未撤销。存在多头开户现象,截至20211231日城投公司尚有10个账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已提出,未整改)。

整改措施:农发行尾号733721要用于支付纬二路溪东段工程费用;我司已将建行、工行、中行账户余额转至其他账户,并再次向银行申请销户。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二)国有企业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1.落实巡察、审计问题整改不彻底。

1)抓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20216月审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时,延伸审计了县城投公司,发现问题36个,至目前,已整改23个,整改不到位10个,未整改的3个。2020年县审计提出,城投公司多支付设计费23.65万元,至今未追回。

整改措施:县审计提出的问题,均已完成销号。其中城投公司多支付设计费23.65万元问题,已发律师函要求设计单位要求退还,待项目验收后再向法院起诉追回。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重难点,加强整改力度。对照巡察整改台帐,将重难点问题层层分解剖析,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部署整改方案。公司总经理牵头,加强整改力度,落实好整改措施。

(二)推进整改,限时完成。对于已经基本完成,但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公司会持续推进整改,在巡察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三)举一反三,建全机制。针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公司会从平时的经营中举一反三,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建全适合公司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实规范公司运营。

 



                仙游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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