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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仙游县艺雕智慧园区“智能化设备” 新模式生产行业项目公开报价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18-10-09

一、项目名称:仙游县艺雕智慧园区“智能化设备”新模式生产行业项目

二、工程概述

艺雕产业园规划一期建设10栋,其中26号楼为综合办公楼、创新营销7中心以及公共展示中心。智能化系统结构划分为2个片区,分别设置分区分控机房,并由主机房集中管理。片区划分:东面9#、10#、11#;16#、17#、18#号楼为一个户型片区;23#、24#、25#为另外一个户型片区。

为使艺雕产业园能够成为一个拥有安全 、高效、环保、便捷、创新的生产、辅助综合性及智能化的工作园区 ,现对仙游县艺雕产业园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报价。

三、参加报价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需提供设备安装公司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公司全权委托本项目施工的证明材料;

2.提供有效的配置合格证及生产设备、软件、配件、材料及工具检验证明及按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安装许可证件;

3.需提交本次采购项目的各类参数、数量的详细信息(原产地、品牌、型号)文书和低价报表[采购的报价还应包括设备价格、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费(包括起吊、脚手架、调整与安装费等一切涉及安装的费用)以及土建配套费用、设备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质量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检验(包括海关、商检)、税费。

4.参加报价的各单位需在2018年10月16日9点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集团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仙游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904,061,001,001,000,018,0503)。保证金为拾万元整。中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分二期进行,二期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五天内无息退还。

工程进度款按二期支付第一期四幢(9#、10#、11#、26#)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进度款95%。第二期(16#、17#、18#、23#、24#、25#)全部竣工并全部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再支付二期的95%进度款,余下5%的进度款直接转为一年期的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

 

 

四、 仙游县艺雕产业园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一览表(技术与规格详见附件)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单位

1

1-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

详见技术与规格要求

1

1-2

网络连接设备

1

1-3

网络直播系统

1

1-4

安防监控设备

1

1-5

大屏显示设备

1

 

五、智能化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交货期限

本项目工程分为二期。第一期完成四幢(9#、10#、11#、26#)务必在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第二期(16#、17#、18#、23#、24#、25#)在2018年11月30日完成。

本项目的一期工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工,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工交付使用的,延期一天罚款一万元人民币,以此类推。

六、报价需知:提交的相关报价材料应密封完好,并备注法人或委托人、联系电话、时间,及银行交款凭证复印件。

七、报价时间:2018年10月09日至2018年10月15日17时。

八、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6日。

九、报价地点:仙游县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二楼经营部

十、联系人:杨嫦霞 0594-8289021

 

仙游县建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09日

 

附件:技术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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